观海卫一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被查处发表时间:2021-06-25 00:00 随着夏日的到来,人们的夜生活再次丰富了起来,各种夜宵、大排档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面对一桌的美食,迫不及待地打开手边包装好的餐具,准备大快朵颐。可是,这些餐具真的卫生吗?近日,市卫生监督所就接到了这样一条线索,表示观海卫镇有一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卫生环境堪忧。 餐具未经检验就包装出货 接到线索后,卫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查看。这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藏在一片居民区内,从外面看就是一处三间二楼的普通住宅,大门紧闭,与其他民宅并无两样。但院门外摆放的一堆收纳箱却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这不就是餐具集中消毒企业常用的蓝色塑料转运箱吗? 敲开紧闭的大门,执法人员看到院子内放着数个用水浸泡盘子、碗、杯子的塑料盆,一名中年妇女正在用手清洗餐饮具上面的食物残渣;旁边搭建的简易钢棚内放着一台包装机,另一名中年妇女正在使用该机器包装餐具;地上堆放着几十箱独立包装好的餐饮具,包装上印刷着“慈溪市XX餐具清洁服务部”以及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执法人员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对消毒餐具、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当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此外,宁波市地方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管理与等级划分规范》(DB 3302/T 1077—2019)也就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选址与布局、生产场所、设施与设备及质量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显然观海卫镇的这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并不具备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有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设施,消毒餐饮具出厂前也未按照规定进行逐批检验并随附合格证明。 这时赶到现场的老板也承认了其提供的餐饮具均采用手工清洗,后经煮沸消毒,包装塑封后直接就供应到周边的农村聚餐等场所,并没有对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检验,也没有随附消毒合格证明等。 为此,卫生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并对其消毒餐饮具出厂前未进行检验、未随附合格证明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然而,执法人员在之后的复查中发现该企业并未对之前的警告处罚予以重视,也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针对这种拒不改正的行为,执法人员再次立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捍卫舌尖上的健康安全,卫监部门在行动 为进一步落实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即“放管服”),浙江省自2019年5月1日开始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取消发放《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合格证》,但不发证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无视法律法规无门槛经营,家庭作坊式生产的消毒餐饮具更不能随意就端上消费者的餐桌。同时,取消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发证,对卫生行政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企业经营者管理的自觉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市卫监所先后对多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清洗、消毒、包装、检验等重点岗位安装在线监控,并统一接入宁波市卫生监督智慧监控平台,利用AI人工智能进行行为分析,对可疑的违法行为自动抓拍,通过钉钉发出预警信息,进一步实现精准执法、高效执法。 |